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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扶贫办关于开展领导干部大接访工作的实施办法
来源: 发布时间:2009-06-29 16:40:00
 

 

鄂尔多斯市扶贫办关于开展

领导干部大接访工作的实施办法

 

 各科室:

  为切实解决群众信访问题,最大限度地减少集体上访、越级上访和重复上访,努力实现今年信访工作有较大进步的目标,根据市纪委制定的《关于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开展领导干部大接访工作的意见》(鄂纪发[2008]13)精神,结合我办实际,市扶贫办领导大接访活动实施办法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扶贫部门维护贫困群众权益机制的作用,进一步强化办领导及各科室责任,形成办主要领导带头,班子成员参加,各科室参与,积极协同配合,直接面对群众,亲自接待来访,解决突出问题,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工作格局,真正把本部门群众反映的信访举报问题和各种矛盾纠纷隐患解决在萌芽状态,努力开创纪检监察信访工作新局面。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办党组决定成立市扶贫办领导干部大接访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办党组书记、主任马丁锁任组长,刘占峰、马振纲、李明、白建平任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及机关工作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大接访活动的日常事务。

  三、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大接访活动,切实解决本单位的信访突出问题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领导班子成员对分工范围内的信访事项实行包案,限时解决。对重信重访问题按职责分工进行一次全面梳理,加大问题的化解力度,确保不越级上访和非正常上访,努力实现奥运会和改革开放30周年庆典活动期间“四个不发生”,即不发生造成影响的政治事件,不发生重大信访举报案件,不发生大规模群体性事件,不发生赴自治区、赴京上访事件。

  四、方法步骤

  本次集中开展的大接访活动重点把握“公示、接访、包案、落实”四个环节,我办将以适当方式公布接访的时间、地点和形式,并采取现场接访、带案下访、重点约访等方式直接听取群众诉求,确保“人员、时间、效果”三落实,确保本单位不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和到自治区进京滋事事件。根据市纪委的统一安排,我办大接访活动从7月开始至年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85日前)

   召开党组会进行专题研究,认真学习市纪委的实施意见,深入分析本单位信访稳定形势,“拉网式”全面深入排查梳理信访突出问题,制定本单位活动方案。在此基础上召开全办职工会,广泛动员,营造活动氛围,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强化工作责任,为开展活动打好基础。

   (二)组织实施阶段(85日至1130日)

   1.公布接访事项。在本单位的网站或便于群众周知的地方对领导接访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进行公布,同时在市级相关媒体和市信访网站进行公布和宣传,使干部群众了解、支持和参与本办的大接访活动。

    2.开门大接访。采取轮流挂牌、现场接访、带案下访、重点案件和问题约访等方式,直接听取群众诉求。本办主要领导每周安排一天时间面对面接待上访群众;每个工作日安排一名班子成员挂牌接待上访群众;机关工作人员随挂牌轮流到领导办公室,协助当值领导搞好接待和处理工作。

   3.包案解决问题。按照“谁接访,谁负责”的原则,对到自治区进京非正常上访和上级交办案件,群众反映突出、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信访事项,实行领导包案责任制,切实做到“六包”,即包接待、包协调、包督办、包落实、包稳定、包劝返。包案领导要深入剖析原因,找准问题症结,亲自研究制定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并全程参与案件的调查、协调和处理,直至“案结事了”。

   4.督促落实到位。办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是本单位大接访活动的“责任人”,要确保人员、时间、效果“三落实”,确保本单位不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和到自治区进京非正常上访、缠访滋事事件;要在带头接访的同时,抓好本单位接访工作的督促检查,既要查接访任务是否完成,更要查信访问题是否得到有效解决。

   (三)检查总结阶段(121日至1231日)

 主要是对本单位的大接访活动进行回顾总结,全面检查大接访和领导包案办理情况,确保处理的信访事项得到落实;认真研究分析活动中发现的问题,不断改进工作;及时总结活动中好的做法,完善制度规范,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办领导班子成员及各科室大接访活动开展情况于1210日前报主任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班子各成员和各科室负责人要对大接访活动高度重视,周密安排。领导班子成员要亲历亲为,发挥表率作用,亲自包案研究处理解决重点疑难案件,切实把接访过程变为帮助群众化解矛盾、理顺情绪、转变思想观念的过程,力争接访一件,研究处理解决一件,息诉罢访一件。切实抓好源头防控、重点案件交办督办、群体性事件预防处置、到自治区进京上访劝返等工作重点,确保奥运会期间本单位不发生到自治区进京上访和非正常上访。

   (二)加强督导,抓好落实。本单位大接访活动在办主要领导带头下,由办监察室组织开展,并对活动开展过程中对班子成员和各科室工作开展情况适时进行督查指导,确保大接访工作落实。

   (三)强化责任,严格奖惩。此次大接访活动作为奥运期间信访稳定工作的重要抓手,严格落实轮流挂牌和 “首问责任”制度,坚决防止群众因扶贫问题大规模进京上访,坚决防止发生上访人和别有用心的人借扶贫矛盾到奥运场馆及重点地区聚集或借机告“洋状”。对不认真落实信访稳定工作责任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实行严格的责任倒查,从重从严作出处理。对工作成效突出的科室和人员进行表彰奖励。

 

 

 

 

 

  

 

 附件:鄂尔多斯市扶贫办领导大接访安排表

 

 

 

 

 

 

         

                     00八年九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领导干部   大接访   办法

抄送:市纪委,本办各主任、纪检组长、各科室, 存

鄂尔多斯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8年9月22印发

共印10

附件:

鄂尔多斯市扶贫办领导大接访安排表

 

接待领导

职务

分管工作

接待时间

马丁锁

主任

项目科和财务工作

8.5 9.15 10.13 11.5

刘占峰

副主任

社扶科、综合科和开发中心

8.11 9.4 10.7 11.18

马振纲

副主任

规审科和老区建设

8.20 9.23 10.20 

李明

副主任

扶贫调研工作

8.25  9.18 11.11

白建平

纪检组长

监察室、党总支和基金会

9.11 10.28 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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