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锦旗扶贫办获市扶贫办表彰
2009年杭锦旗扶贫办按照市对旗责任目标制要求认真落实并圆满完成了各项扶贫开发重点工作任务。由于扶贫成效显著,工作实绩突出,被市扶贫办评为“2009年全市扶贫开发先进单位”。
在旗扶贫办的不懈努力争取下,2009年上级共为我旗下达财政扶贫资金1827.5万元,其中整村推进项目资金350万元、农村牧区劳动力转移培训补助资金40万元、2008年整村推进工程市级配套资金30万元、2009年整村推进工程市级配套资金50万元、少数民族劳动力转移培训资金117.5万元、科技扶贫项目资金100万元、财政扶贫国家(良种果蔬项目)示范基地1000万元,产业化扶贫项目50万元、扶贫发展资金10万元、抗灾救灾项目80万元。所有项目资金全部用于扶贫项目工程建设,无变更建设内容和调整资金问题,各项资金均在1个月内下达到实施地,并按工程建设进度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工程完工后,经自查验收,实行统一报账制,没有滞留、挤占、挪用资金现象,做到了资金运作规范合法。
通过以上扶贫项目的实施,2009年全旗共1623户5600个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得到解决,返贫率有效控制在了3%以下,贫困人口的收入从2008年底的1934元稳步提高到了2009年底的2305元。
杭锦旗扶贫办是2009年唯一通过市扶贫办目标责任验收而受到表彰的旗县扶贫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