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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扶贫开发力度 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扎实推进我区新农村新牧区建设的步伐
来源: 发布时间:2009-06-29 15:58:00
 

加大扶贫开发力度 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扎实推进我区新农村新牧区建设的步伐

 

——云才晓同志在全区扶贫办主任会议上的讲话

2007115

 

同志们:

为了认真贯彻全国农村工作会议和中央1号文件精神,自治区召开了全区农村牧区工作会议。按照会议安排,在这里召开今年的全区扶贫办主任会议。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分析当前的扶贫开发形式;总结2006年的工作,部署2007年的扶贫工作任务;对2006年度的先进集体进行表彰,签署2007年度工作责任状。本月2526日国务院扶贫办即将召开全国扶贫办主任会议,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2006年全区扶贫开发工作的简要回顾

2006年,我区的扶贫开发工作在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方针政策指导下,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级干部群众始终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紧紧围绕整村推进、劳动力转移培训和产于化扶贫三大重点工作,整体规划,重点突破,确保了全年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取得了显著成绩。全年组织实施了717个重点贫困嘎查村的整村推进扶贫项目;新建水浇地100万亩、饲草料基地300万亩、种草500万亩,购买和调剂牲畜200万只羊单位;解决了99万人、80万头只牲畜的饮水困难问题;完成劳动力转移培训10.3万人,实现转移8.9万人,完成各类实用技术培训50万人次;20052006年,通过移民扩镇安置贫困人口1.2万人;参加社会帮扶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1万多家,帮扶人超过5万人。全年解决了10万贫困人口的基本温饱问题,贫困农牧民收入逐步增加,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改善,社会事业明显进步。

为了按时完成各项任务,自治区各级扶贫办和各有关部门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以及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从切实提高农牧民收入水平,努力改善贫困地区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入手,主要开展了十方面工作。一是瞄准扶贫对象,直接扶贫到户。通过逐户摸底,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贫困户建档立卡工作。包括全部重点嘎查村在内,已为69万贫困户、242万贫困人口建立了电子档案。重点贫困嘎查村全部制定了扶贫开发工作村级规划,明确了帮扶措施,落实了工作责任,确保了扶贫资金、项目和社会帮扶等各项措施进村到户。二是以改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为重点,实施整村推进。2006年整村推进投入突破3亿元,其中财政扶贫资金2.6亿元用于717个重点嘎查村的扶贫开发项目,平均每个嘎查村一次性投入30万元,在项目选择上重点支持了养羊、农田水利和饲草料基地等基本建设;协调自治区发改委安排了8039万元以工代赈资金,扶持150个重点嘎查村。通过整村推进,重点贫困嘎查村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农牧民收入大幅度提高。采取盟市自查、盟市间互查、自治区抽查的方式,对2006年的整村推进扶贫工程进行了检查验收,按照以奖代投的方式表彰奖励了17个先进旗县。三是加大产业化扶贫力度,增加农牧民收入。围绕自治区确定的六大主导产业,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推进农牧业产业化经营。正式认定了首批35家自治区扶贫龙头企业,加上已经确定的15家国家级扶贫龙头企业,扶贫龙头企业数达到50家;继续给予扶贫龙头企业信贷支持,安排2.5亿元扶贫贴息贷款扶持了蒙牛、伊利等国家、自治区龙头企业,支持了7个产业化扶贫项目;安排专项财政扶贫资金为12家自治区扶贫龙头企业贷款进行了贴息;安排产业化扶贫资金4000多万元,专项支持产业化扶贫基地建设;为60个国家和自治区扶贫工作重点旗县安排1550万元,开展了到户贴息贷款试点工作;在3个国家扶贫工作重点旗县的15个贫困村开展了互助资金试点工作。四是加大劳动力转移培训力度,加强培训专项资金检查。全年除自治区认定了24家自治区“雨露计划”培训示范基地外,各地共认定了培训机构242家、举办了全区劳动力转移培训“雨露计划”培训班,完善了制度。自治区财政厅、阳光办、扶贫办组成检查组,抽调20多名会计市对20042005年的劳动力转移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专项检查,从检查结果来看,总体上未出现严重的违纪、违规现象,较好的完成了年度培训任务。五是加强扶贫资金投入和项目管理,强化扶贫资金审计督查。今年国家安排我区三项扶贫资金9.3亿元,其中财政扶贫资金4.5亿元,比去年增加近4000万元,以工代赈资金2.02亿元,扶贫贴息贷款指导性计划2.5亿元。在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上,继续完善“三专一封密”和报帐制管理制度,推行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清洗反映扶贫资金的来龙去脉,并接受群众的监督。先后两次对20032005年的扶贫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配合国家审计署开展了专项资金审计,接受了国务院扶贫办对我区扶贫工作的交叉检查。六是扶贫开发移民扩镇工作进展顺利。安排了3000万元财政扶贫资金,完成了第四旗30个移民扩镇点的项目建设任务,搬迁工作已经开始。研究出台了《吸纳社会资金开展移民扶贫项目实施方案》。七是全社会参与扶贫,非公有制经济扶贫成为亮点。北京市进一步加大了对我区对口帮扶力度,北京市财政帮扶我区无偿统调资金由去年的200万元增加到了今年的400万元,北京市18个区县对口援助我区帮扶资金由过去每年每旗县100万元增加到120万元。成立了京蒙对口帮扶内蒙古扶贫开发科技示范园区,通过引进和推广先进的农牧业科技技术,建成全区新农村新牧区建设的试点,起到示范、样板的作用。积极配合中央国家机关在我区开展定点扶贫工作。137个区直机关单位定点帮扶兴安盟137个重点贫困嘎查村工作成效显著,已到位帮扶资金6000多万元。自治区扶贫开发协会,积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参与扶贫开发,非公有制经济作为一支重要扶贫力量,全年共吸纳10万贫困劳动力人就业,并实现了脱贫。八是开展了科教卫生扶贫。安排财政扶贫资金1300万元,开展了科技扶贫示范和农科教结合扶贫项目,为贫困地区推广了一批实用科技项目,取得了良好成效。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开展了迎接大学生“三支一扶”工作。与全国慈善总会合作,自治区财政配套400万元,为200个贫困乡镇医院捐赠了价值5000多万元的医疗设备。九是世行贷款扶贫项目取得重大成效。世行贷款扶贫项目建设任务基本完成,并取得明显成效。8年共完成投资10亿元人民币,共扶持18万贫困户、68万人,解决了53万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世行项目实施过程中,积累和探索出了许多成功经验,形成了一整套科学规范的管理模式,在我区扶贫项目中被广泛推广运用。十是少数民族聚居区、特困地区得到重点扶持。考虑到兴安盟经济社会发展现状,2006年继续对“南三北八”扶持一年,以整村推进的方式,增加了10个重点嘎查村扶贫项目。与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在呼伦贝尔市联合举办了边境旗市和人口较少民族基层组织建设与扶贫结合现场会,就加强部门协作,共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进行了认真研讨和部署。

认真分析我区贫困地区的现状,仍然有很多问题和困难制约着我区扶贫开发进程,扶贫开发任务十分繁重。主要表现在:一是贫困农牧民收入水平依然偏低,现有贫困人口都是难啃的硬骨头。据初步统计,截止到2006年末,全区农村牧区仍有近100万人贫困人口。二是相对贫困日渐突出,贫富差距逐步加大,贫困人口心理失衡成为不安定因素。三是贫困劳动力的综合素质偏低,观念陈旧,缺乏外出就业的技能,导致市场竞争能力弱,真正由劳动力转化为人力资源还需要一个长期过程;。四是贫困地区的自然条件约束依然存在,贫困户抵御各种风险的能力较差;贫困人口分布由集中向分散转变,扶持难度加大,减贫速度放慢。五是贫困户消费支出比重依然较大,脱贫成本大。这些问题是今后我区扶贫开发攻坚的重点,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文明新农村新牧区的新形势下,迫切需要我们认真研究,采取更有针对性、更有效的措施加以缓解。

二、扶贫开发在推动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中所起的作用

(一)扶贫开发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的一项重要任务。中央刚刚下发的《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把发展现代农牧业作为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面对我区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农牧业产业化快速推进的新趋势,贫困地区更加需要用现代发展理念引领农牧业,用现代科学技术改造农牧业,用现代产业体系提升农牧业,用现代经营方式推进农牧业,用培养新型农牧民发展农牧业,扎实推进我区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的建设,逐步缩小和其他地区的差距。

就目前来看,我区贫困地区的新农村新牧区建设面临着难得的机遇和有利条件。一是有国家政策的强力支持。自治区这几年始终把“三农三牧”问题作为全区工作的重中之重。并实行工业反哺农牧业、城市支持农村牧区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并针对农村牧区出台了一系列优惠倾斜措施,对扶贫开发十分有利。二是有整村推进扶贫方式的大力促进。整村推进是适应目前我区扶贫开发实际的有效扶贫形式,也是在贫困地区建设新农村的一个好抓手、好平台,整村推进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利于瞄准贫困人口,有利于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有利于集中力量办大事,使贫困村整村实现综合发展。同时,整村推进扶贫开发的六项建设内容与新农村新牧区建设的五个要求也是吻合的。三是有各项资金的投入拉动。自治区出台的《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的若干意见》明确要求,要把财政新增教育、卫生、文化等事业经费和固定资产投资增量主要用于农村牧区,2007年,财政职能投入的增量要继续高于去年,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牧区建设的增量要继续高于上年。同时,要加大支农资金正和力度,注重发挥政府资金的带动作用,引导农牧民和社会各方面资金投入农村牧区建设。四是有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参与。贫困地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为人民群众提供了更宽广的平台。特别是随着新农村新牧区建设的进行,广大群众期盼着能够更快地发展经济、增加收入,改善贫穷落后的面貌,这种热情和积极性,使我们搞好扶贫开发和建设新农村的力量源泉和巨大动力。因此,我们要充分利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和发展现代化农牧业的机遇,把扶贫开发与建设新农村新牧区紧密结合起来,注重处理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关系:

第一,处理好扶贫开发与新农村新牧区建设的内在关系。目前,各个地方对扶贫开发在新农村新牧区建设中处于什么样的位置的认识不尽相同,有的地方存在将扶贫工作淡化和边远的倾向。去年的全国扶贫办主任会议上,对扶贫开发与新农村新牧区建设的关系给予了准确的定位:贫困地区是新农村新牧区建设的难点和工作重点;消除贫困是新农村新牧区建设的前提和基础;扶贫开发是新农村新牧区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整村推进扶贫开发是新农村新牧区建设的好形式、好抓手、好平台。

第二,处理好基础设施建设与产业开发的关系。搞好扶贫开发和新农村新牧区建设,既要抓好基础设施建设,也要抓好产业开发,二者相辅相成,不可偏废。从我区农村牧区的实际情况看,农牧业基础条件普遍较差,要投入大量资金在短期内彻底改变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落后的状况是不现实的。产业开发相对于基础设施建设来说投资较少,见效较快,对农村牧区摆脱贫困的作用十分明显。通过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通过发展产业为贫困群众脱贫致富创造增收来源。

第三,处理好自然资源开发与人力资源开发的关系。自然资源开发是基础,是条件,没有一定的自然资源开发,就不可能发展经济、脱贫致富。但是,贫困地区与发达地区的差距除自然地理因素等先天禀赋的差距外,在一定程度上是热的素质的差距。所以,在扶贫开发中,一定要改变重视物质投入轻视贫困人口素质提高的做法,坚持自然资源与人力资源开发并重,这是实现贫困地区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第四,处理好扶贫资金和其他渠道资金的整合与被整合的关系。扶贫资金是引导资金,不是普惠资金。扶贫项目是雪中送炭,不是面上添花,要将扶贫资金真正用到最需要得到扶持的地区和群众身上,要发挥好扶贫资金引导和粘合的作用,坚持“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的方式,引导其他各项涉农资金投向贫困嘎查村,而不要使扶贫资金成为其他资金的整合对象。

(二)扶贫开发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内容。所谓和谐社会就是人与人和睦相处的社会,而贫困现象的存在,贫富差距的扩大,是影响社会和谐的最主要因素之一。胡锦涛总书记指出,“扶贫开发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一项历史任务,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内容”。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为贯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过程的长期历史任务,这久违扶贫开发进一步指明了方向,同时也带来了机遇,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抓好我区的扶贫开发工作,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和谐内蒙古、维护民族团结,巩固祖国北疆具有十分重大的政治和经济意义。

第一,扶贫开发为构建和谐社会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发展是硬道理,只要加快经济发展,才能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从目前我区扶贫开发所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来看,我们应该认识到,扶贫开发是一个较长的历史阶段,不能估计的过高过快。进入下一阶段,解决和巩固温饱的任务更为繁重、弱势群体的弱势地位更为突出的基本格局并未改变,投入力度和工作力度与完成任务尚有差距。所以,扶贫开发工作不仅不能放松,更应当加强。只有加大扶贫开发的力度,加快贫困地区的发展,让贫困群众通过劳动来增加他们的收入,逐步缩小与其他社会成员的收入差距,让他们增强自信和积极性,获得尊严,才能全面发展贫困地区经济,才能实现社会和谐。

第二,扶贫开对构建稳定协调发展的和谐社会起着重要作用。和谐社会要求正确处理好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关系,要求社会稳定、区域的平衡、协调发展。历史经验证明,贫困往往是一个地区、一个国家政治动荡和社会不稳定的重要根源,而扶贫开发是一项综合治理贫困问题的变革工程,在综合的、治标又治本的方面,已经起到并将越来越发挥促进贫困人员减少、维护社会稳定和协调发展的重要作用。

第三,扶贫开发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举措。扶贫开发从宏观发展全局和微观社区建设两方面促进着社会的和谐。一是扶贫开发为经济发展、政治稳定、民族团结和社会进步做出了巨大的贡献。扶贫开发的长期坚持和强力实施,向社会表明了党和政府消除贫困、共同富裕的政治意愿,凝聚了民心,稳定了社会。社会帮扶的各项措施,加深了社会不同成员之间的了解和信任,促进了社会谅解和沟通。二是扶贫开发促进贫困地区和谐文明新村建设,实现社区和谐发展。建设和谐文明新村,可以全面促进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和生态的和谐发展,提高整个国家的和谐程度。三是巩固扶贫成果、缩小发展差距是进一步促进社会和谐的必然要求。在稳定解决温饱的基础上增加贫困农牧民的收入,是控制收入差距进一步扩大的重要手段。

过去20年,扶贫开发为经济发展、政治稳定、民族团结和社会进步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全面促进了社会和谐。今天,巩固扶贫成果、缩小发展差距是进一步促进社会和谐的必然要求。我们把扶贫工作提高到以人为本,实现可持续发展,完善社会主义制度,促进社会和谐的高度来认识。各地在新农村新牧区建设过程中,要高度重视改善贫困地区的生产生活条件,努力提高贫困人口的自我发展能力,增加贫困人口的收入,防止扶贫开发工作被边缘化。贫困地区要紧紧抓住发展现代农业这个机遇,有好友快地发展,努力缩小和其他地区的发展差距。为了逐步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中央决定在全国范围建立农村最低社会保障制度,这是扶助弱势群体的重大举措。开发式扶贫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都是缓解农村贫困的方式,在具体工作中要有机结合,因户制宜采取帮扶措施,使扶贫开发目标更准确,力量更集中,效果更明显,在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同时,要继续坚持开发是扶贫的方针,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引导贫困地区群众在国家必要的帮助和扶持下,以市场为导向,调整经济结构,开发当地资源,发展商品生产,改善生产条件。通过发展生产力,提高贫困农户自我积累、自我发展能力。

2007年,是全国人民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一年。我们必须紧紧抓住这样的机遇,全力推进扶贫开发工作。

三、2007年工作思路

2007年,我区的扶贫开发工作要按照“十一五”扶贫开发规划确定的目标和要求,继续坚持“一体两翼”战略,进一步完善直接到户扶贫机制,继续扶持低收入人口增加收入,稳定脱贫。

(一)分地区、分类型确定扶贫方式,制定针对性措施。我区地域辽阔,东部与西部、农区与牧区、边境地区与非边境地区在自然、社会、经济等方面都不尽相同,贫困特征也各不相同。为此,自治区从经济发展、环境保护的角度,把全区划分为优势开发区、限制开发区和禁止开发区,这在一定程度上也代表了不同贫困地区的鸽子特征。我们在扶贫开发方式上,也要分类研究制定不同的开发思路,提出更有针对性的扶持措施,提高扶贫开发效率。对于优势开发区,主要是自然条件较好的农区和城镇周边地区,应当坚持就地扶持,抓好整村推进重点嘎查村这个平台,促进产业化扶贫和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对于生态保护区,禁牧休牧地区,实行整村推进扶贫与人口收缩转移结合开发试点;对三少民族自治旗和边境地区,除自治区正常扶贫投入外,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在资金、项目、政策上给予重点倾斜;加大对东部五盟市扶持力度,保证扶贫资金的60%用于东部五盟市。

(二)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加快整村推进。2007年计划扶持700个重点嘎查村的整村推进直接扶持到户工作。在建设内容上,以改善基础设施和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和促进农牧民增收入为重点,抓好“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事业建设、产业建设、文明新风建设、民主政治建设和村级组织建设”六项建设的落实。在项目管理上,继续实行确定前公示、确定后公告制度,增加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整村推进中把解决温饱与建设新农村新牧区相结合,重点抓好两类重点村的建设。一类是解决温饱型,选择大部分基础设施薄弱、生产生活条件差、经过扶持就容易见效的整村推进重点嘎查村,集中资金重点投入,主要以解决温饱,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增加贫困人口的收入为目标,实现稳定脱贫;另一类是建设新农村新牧区精品村,每个盟市至少确定一个有支柱产业、基础条件好、有发展潜力的整村推进重点嘎查村,动员社会各界力量,筹集各级各部门、企业等各种渠道资金集中投入,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的要求建设,主要使农牧民实现生活富裕的目标,同时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

(三)加大产业化扶贫力度,增加农牧民收入。要围绕自治区确定的肉、乳、绒、菜薯、饲草料、粮油六大主导产业,积极调整产业结构,重点支持养羊、蔬菜、马铃薯种植业、特色种养业及林、沙等特色产业化扶贫基地建设。为每个农牧业旗县安排1个整村推进重点嘎查村实施产业化扶贫项目,基地从2007年启动的整村推进重点嘎查村范围内选择。建设地点的确定,要选择发展条件相对较好、主导产业明确、有扶贫龙头带动和辐射的重点嘎查村。基地项目的选择,要充分体现扶持到户。项目的确定要经过严格论证,并由盟市进行公告公示。项目资金不能用于建设龙头企业加工车间,不能垒大户。通过对产业化扶贫基地的扶持,基本形成县有龙头企业、村有主导产业、户有增收项目的产业化扶贫格局。积极协调农行做好信贷资金项目的评估论证和项目库建设工作,重点对国家和自治区认定的50家扶贫龙头企业给予信贷扶贫资金支持。抓好扶贫到户贷款贴息方式改革试点。把贫困嘎查村村级互助资金试点工作做深做细,抓出成效,确保良性运转。在继续落实产业化扶贫项目指南基础上,出台产业化扶贫项目管理办法,规范项目管理。

(四)加大贫困人口培训转移力度,实施好“阳光工程”和“雨露计划”。各地要采取“扶贫资金安排一点,培训基地优惠一点,用人单位补贴一点,贫困农户自筹一点”的方法多方筹资,同时,每年也要安排一定的配套资金,提高补贴标准,进一步加大对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的投入力度。培训对象首先要确保农村牧区当年未升入高中和大中专院校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复员军人、计划生育贫困户、少数民族特别是“三少”民族的贫困劳动力、贫困妇女农牧民以及无畜牧户得到培训。在此基础上,重点选择18周岁到35周岁、小学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劳动力。在实施“阳光工程”的基础上,按照国务院扶贫办的部署,正式启动“雨露计划”,并制定出台相应的实施方案、资金项目管理办法。各地要认真贯彻自治区扶贫办于去年12月举办的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雨露计划”培训会议精神,严格执行《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加强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雨露计划”管理工作若干要求的通知》,重点抓好三件事:一是严格按要求对项目文件进行建档归档。自治区将在今年公布归档的标准样式,要求各地统一实施;二是要把培训券发放与“第一节课”制度结合起来实施,不折不扣地履行好程序,在去年的检查中,凡是认真抓好这一程序的旗县,在检查中都没有出现什么大问题;三是要严格执行工作流程,规范资金用途,切实发挥培训资金效益。去年,自治区已经确定了24家“雨露计划”培训示范基地,2007年每个基地都要承担一定的培训任务,为全区起到示范带动的作用。要积极探索向国外转移的新模式。

(五)启动第五期扶贫移民扩镇试点项目。启动并组织实施第五期扶贫移民扩镇试点项目,计划安排全区40个旗县的移民扩镇项目,每个项目点原则上移民搬迁100户、400人,项目实施期两年,计划安置贫困人口1.6万人。鼓励各地采用政府、企业、个人“三家抬”的方式,引进民营企业投资移民开发,按照成熟一家,启动一处的办法,稳步推进社会力量参与扶贫移民试点工作,促进贫困人口向城镇转移。

(六)加大社会扶贫力度。引导、动员和组织全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是扶贫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进一步加大力度,提高水平。一是要进一步完善社会帮扶机制。社会扶贫工作要尽可能与扶贫开发重点工作相结合,与减少贫困人口的目标直接挂钩,重在取得实效。各党政机关要把定点扶贫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列入本部门、本单位的工作计划,统一部署,抓好落实。要建立、健全定点扶贫评价指标体系和奖励机制,不断推动这项工作走上新的台阶。二是要认真做好自治区直属机关、企事业单位帮扶兴安盟137个重点贫困嘎查村的工作。保证每个扶贫重点嘎查村有一个包扶单位和一名包扶干部,明确任务和责任,加强对社会帮扶工作的协调和指导。三是要积极配合中央国家机关在我区开展定点帮扶、北京市和内蒙古对口扶贫与协作工作,加强对京蒙对口帮扶内蒙古扶贫开发科技示范园区的续建工作。四是广泛争取全社会的支持。要加强政策支持和谬论引导,开展多种形式的扶贫济困活动。要认真落实扶贫捐赠免税的优惠政策,争取各种所有制的经济组织或经济实体为贫困群众捐款捐物。各级扶贫部门要注重发挥各方面的优势和特点,各尽其能,相互配合,形成扶贫开发的合力。

(七)抓好科技卫生扶贫。各地在抓好三项重点工作中,要高度重视科技扶贫工作,积极引进,推广先进的农牧业适用技术,引导、帮助农牧民掌握科技,提高本领。要抓好科技示范,做好“三支一扶”继续做好贫困乡镇医院医疗器械捐赠工作,对计划生育贫困家庭要优先扶持。在新农村新牧区建设中,自治区加大了对农村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的投入力度,各地要把握机遇,适时把资金引导到终点嘎查村来,加快脱贫致富进程。

(八)加大扶贫部门的自身建设。各级扶贫部门要按照新阶段扶贫开发的新任务、新要求,进一步提高干部队伍的素质;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狠抓重点工作的落实。各级扶贫办要围绕重点工作狠抓落实,围绕探索扶贫机制抓调查研究,在体系建设上抓出成效;要增强动员社会资源、协调多方支持和组织扶贫开发的能力,为完成新阶段扶贫工作任务提供有力的保证;要充分发挥纪检组织的作用,各地要高度重视纪检监察工作,并把纪检、监督贯穿扶贫开发工作的始终,对扶贫开发“三重一大”事项进行严格的监督、审查,严肃纪律,进一步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

同志们,今年中央和自治区两个1号文件明确提出要把发展现代农牧业作为推进新农村新牧区建设的首要任务,我区的扶贫开发工作要充分利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和发展现代农牧业的机遇,因地制宜,分类指导,进一步提高工作水平。让我们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安排部署,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加快贫困地区群众脱贫致富步伐、全面推进我区新农村新牧区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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