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有恩同志在全区扶贫办主任
会议上的总结讲话
2008年8月4日
同志们:
为期一天的全区扶贫办主任会议,在与会同志们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完成了各项议程。今天上午,郭启俊副主席做了重要讲话,系统地分析了我区扶贫开发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提出了新目标,为我们今后的扶贫开发工作指明了努力的方向。崔国柱主任传达了全国扶贫办主任座谈会、巴特尔代主席在国务院扶贫办汇报时的讲话精神以及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全面总结了全区扶贫系统上半年的工作情况,安排部署了下半年的工作。下午会议又进行了分组讨论,同志们认为,在今年扶贫开发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的形势下,及时把盟市、旗县扶贫办主任集中起来,研究扶贫工作,非常适时也很有必要。尽管会议时间很短,但大家聚精会神,站在全局的高度,就下一步扶贫开发工作发表了许多很好的意见和建议,会议取得了很好的成果,达到了预期的目的。
一、会议的收获
一是进一步统一了思想认识。这次会议是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和扶贫办领导班子调整后的第一次全区扶贫办主任工作会,也是近年来全区扶贫系统召开的一次较大规模的会议。最近一个阶段,大家对新时期、新形势下我区的扶贫开发工作怎么搞、如何提升工作思路都在深入地思考。今天上午,郭主席的讲话和崔主任的报告都对大家普遍关注、并且对工作全局影响比较大的几个思想认识问题进行了阐述。通过会议和讨论,同志们对当前的形势和自治区的整体思路有了更清醒的认识,统一了思想,形成了比较一致的意见。当前扶贫开发的首要任务是:缩小差距,构建和谐社会,着力解决和巩固贫困人口的温饱,坚持统筹城乡发展,坚持开发式扶贫,牢固树立“大扶贫”观念,构建“县为单位、整合资金、整村推进、连片开发”的区域扶贫平台,加大扶持力度,拓宽开发思路,实现新的突破,努力把扶贫开发工作提高到新水平。
二是进一步明确了任务。今后总的要求是按照十七大提出的“一个目标(到2020年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一个加大(加大对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发展的扶持力度)、两个提高(提高扶贫开发水平,逐步提高贫困标准)的新要求考虑问题、提出任务。根据这个原则,崔主任的报告对下半年的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安排部署的七项工作抓住了我区目前扶贫开发工作的重点、热点和难点。各地要按照回良玉副总理“进一步突出重点,创新工作机制”的要求和郭主席的讲话精神,创造性的开展工作,认真抓好落实,扎实推进整村推进、产业化扶贫、劳动力转移培训、移民扩镇四项重点工作,确保圆满完成自治区下达的各项任务。
三是坚定了信心。通过这次会议,同志们对目前全区扶贫开发工作的形势和任务有了一个清醒的、明确的认识,对做好扶贫工作充满了信心。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和谐社会、关注民生,特别是解决贫困人口的脱贫致富问题,是我们各级党委和政府肩负的重大政治责任。近年来,自治区党委、政府把扶贫开发纳入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连续三年列入十大民生工程,并作为同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内容。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财力的逐年增强,各级党委和政府更加重视扶贫工作,投资力度逐年加大。这些举措,都为做好扶贫工作创造了良好的宏观环境。“大扶贫”格局的形成,社会各方面的广泛参与,使扶贫工作的手段更丰富,资源更广泛。我们要充分利用好这些有利条件,全力推进扶贫工作,努力开创新局面,为全区农村牧区工作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几个具体问题
对今后的工作,崔主任已经做了详细部署,我在这里再强调几点:
一是规划问题。制定后三年扶贫规划,是我们这次会议布置的一项重要任务。同志们回去后要立即布置、抓紧落实。这个规划既是对十年规划的修订,又是新形势下新的工作思路的体现,因此要给予高度重视。各地都要组织一个强有力的工作班子,从调查掌握基础数据入手,突出扶贫开发工作的重点、难点。在自治区总体战略指导下,坚持实现地域发展战略与地区实际相结合的原则。规划要有前瞻性,在认真规划优势开发区、限制开发区、禁止开发区三类功能区的基础上,以旗县为单位整体布局、统筹考虑,进而确定后三年的扶贫目标,明确各项工作的重点,推进产业发展与区域经济结合、与现代农业和规模经济发展相结合,使规划真正成为我们今后工作的依据。规划的主要内容有五个方面的重点,各项重点之间既要相互独立,又要紧密衔接。整村推进、产业化项目必须安排在优势开发区域;限制开发区和禁止开发区,只安排劳动力转移培训和移民扶贫项目。三年规划包含2008年,各地在安排实施今年的项目时,要充分考虑与三年规划的相互衔接。自治区扶贫办已经提出了规划编制提纲,请盟市、旗县加快进度,在今年10月底前完成这项工作。
二是配套资金问题。国务院扶贫办明确要求地方配套比例最低为中央资金的30%。从今年开始,自治区配套资金大幅度增加,并且自治区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都已明确表示今后要逐年加大扶贫投入。同时自治区扶贫办提出了将配套资金纳入财政支出预算和建立配套资金增长机制问题。各盟市、旗县也要建立相应的配套机制,特别是今年的配套资金要落到实处。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考评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要求,盟市的配套资金要达到自治区下达的财政扶贫资金的20%,同时增长比例要达到10%。国务院扶贫办按照“贫困人口:农牧民人均纯收入:人均财政收入:政策因素”=6:1:1:2的因素法分配扶贫资金。今后自治区在分配扶贫资金时也要采取因素法,配套资金是一项主要因素。明年的资金分配要看今年配套资金的到位情况。这一点请大家回去重点汇报给当地领导。
三是项目资金的有效监管问题。自治区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十分关心扶贫资金的监管问题,多次强调“要把有限的扶贫资金管好用好,用在关键处,扶在根本上,变‘输血’为‘造血’,使贫困农牧民能够提高自身的发展能力”。为了认真落实自治区领导的指示,下半年自治区扶贫办纪检督查组要重点抓好资金项目的监管。移民扩镇项目已经开展了专项督查,整村推进、产业化项目、劳动力转移培训也都要全面抽查。要按照“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监管跟着资金走”的原则,切实做好扶贫资金的监管工作,履行好自治区政府赋予我们的职责。各盟市要认真做好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检查和验收工作,定期开展项目资金的督查并形成制度。各旗县要严格落实扶贫资金管理制度,切实抓好切块扶贫资金项目备案制、科技扶贫资金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资金及移民扩镇项目的招投标制、扶贫贴息贷款资金合同制等制度的落实,不断完善各项制度措施,加大制度执行中存在问题的解决力度,积极探索扶贫资金监管责任追究机制。旗县扶贫办主任是扶贫资金项目监管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资金管理、项目实施的经办人是具体责任人。凡是发生截留克扣、挤占挪用、虚报套取、损失浪费扶贫资金现象或扶贫项目施工质量出现问题,所有责任人都要承担监管责任。总之,要真正“把有限的扶贫资金用在刀刃上,用在穷人身上”。
四是“三个确保”问题。国务院扶贫办为了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加大对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和边疆地区发展扶持力度的要求,提出要在2010年底前,确保人口较少民族旗县尚未实施整村推进的贫困村、内陆边境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中距边境线25公里范围内尚未实施整村推进的贫困村、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中革命老区县尚未实施整村推进的贫困村完成整村推进规划的实施。从2001年开始,我区用了六年的时间,对本世纪初确定的5000个重点贫困嘎查村已经低投入地扶持了一遍,但其中的“三个确保”村还要根据国务院扶贫办的要求进行重点扶持。因此需要有关旗县摸清底数,切实掌握这三类贫困村的数量,提出需在巩固提高阶段安排整村推进的“三个确保”贫困村名单和实施方案。各盟市对相关旗县上报的名单和方案要认真审核,并在8月底前将审核后的贫困村名单和实施方案报自治区扶贫办项目处。
五是认真做好验收工作。我区的整村推进、产业化扶贫、劳动力转移培训、移民扩镇项目等各项工作都下达了计划,进行了布置,年底前均要进行验收。验收工作要严格依据实施方案进行。通过验收,各盟市要在盟市内将旗县分出名次、排出先后,自治区对各盟市也要根据各项指标完成情况排出顺序,并作为绩效考评的依据,适时进行奖励。
六是加强调查研究工作。自治区扶贫办党组要求区办各处室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在掌握第一手材料的基础上,提出各自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各盟市旗县也要积极行动起来,就本地区的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和特殊性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新思路、新举措,特别是地处阴山北麓风蚀沙化带、北部边境牧区、蒙东丘陵沙区、黄土高原沟壑区和革命老区的盟市旗县,要下大力量认真组织开展调研工作,为自治区规划扶贫工作的特殊地区、特殊地带提供翔实可靠、具有说服力的参考依据,使我区特殊地区、特殊地带的贫困状况能够得到国务院扶贫办的认可,便于我们争取政策、争取项目和资金。
七是加强系统内的培训工作。在大力开展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的同时,更要加强我区扶贫系统内的干部培训工作。系统内的干部培训要分层次进行。自治区扶贫办组织的培训要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如到区外、国外培训,到发达地区、扶贫工作做的好的地区培训,启迪思路,开阔眼界。第二个层面是新任扶贫办主任的业务知识培训。作为扶贫政策的最终执行者、项目的直接实施人、资金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新任的旗县扶贫办主任绝大多数是从乡镇或其他部门转任过来,虽然对扶贫工作不陌生,但对政策的把握、程序的操作、资金的管理、基础情况积累等方方面面或多或少地存在着沿用传统做法的习惯。因此,尽快进入角色是扶贫系统内部培训的重中之重,必须形成一个制度。各盟市要随时掌握旗县扶贫办主任的变动情况,并及时把情况报告给自治区扶贫办,以便在适当的时机组织培训。第三个层面是业务培训。要建立扶贫系统内垂直培训体系,各处室、各项业务都要组织盟市、旗县相关业务分管领导和业务人员的培训。
同志们,虽然这次会议只有一天,但会议内容都是近期亟待解决的事情,请同志们回去后,尽快向盟市、旗县区党委政府汇报,得到各级领导特别是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支持。要认真组织本系统干部职工学习这次会议精神,在此基础上,结合本地区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