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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来源: 发布时间:2009-07-09 16:24:00
 

鄂尔多斯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中央、自治区扶贫开发政策和方针,落实市委、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工作的政策措施。

(二)提出扶贫开发工作的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计划,负责全市扶贫开发的安排、指导、督促、检查、评比、总结等工作。

(三)积极筹措扶贫资金,会同有关部门制订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的规划、论证、筛选、编报工作及扶贫资金分配方案,督促检查不怕资金的使用,对扶贫资金进行审计监督、管理有关扶贫项目。

(四)研究制定社会扶贫规划,负责市直机关定点扶贫工作的组织、协调、管理、督促、考核,对旗区直机关包扶工作进行指导;组织扶贫捐赠,协调扶贫交流工作,募集扶贫基金等。

(五)做好扶贫开发工作的监督检查和年度检查验收工作。抓好科级扶贫及技术培训工作,不断提高贫困地区干部和农牧民的素质。

(六)负责贫困状况监测与扶贫开发统计工作以及宣传、信息、调研等项工作。

(七)负责移民扶贫工作和市内世行贷款扶贫项目组织、管理工作。

(八)承办市人民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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