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违反操作规程造成的
工伤能否获得补偿
工伤保险实行“无责任补偿”原则,在补偿工伤职工时,不追究受害人责任,无论职工在施工中有没有责任,都应依法得到补偿。当然,实行无责任补偿,并不是不追究工伤事故的责任,这是另一个范畴的工作和职责。另外,《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对故意自残、自杀或犯罪、醉酒导致的伤亡,是不予认定工伤的,同时也是得不到补偿的。
鄂尔多斯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及维护
蒙ICP备06004285号
电话:0477- 8588455传真:0477-8588444
邮箱:guishenke@163.com
地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伊金霍洛西街2号邮编:017000
技术支持:鄂尔多斯信息网• 无疆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