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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扶贫办财产及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来源: 发布时间:2009-07-02 11:22:00
 

 

市扶贫办财产及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1、科室或个人需要办公用品需经分管主任批准,由人秘科分管科长与财务人员统一购置,交保管员登记入库,然后在用品登记簿上签字领取,未经批准不得私自购置,否则不予报销。

   2、单位所有财产都要登记入帐,配备到各办公室的财产要注意管理和爱护,防止丢失和损坏,每个工作人员对办公室财产只有使用权,没有外借和处理权,确需处理的财产须经主任办公会议研究,人秘科科长和财务人员共同处理。

   3、办公桌椅等其它用品要由人秘科统一安排调配。

   4、因个人丢失或损坏单位财产的要照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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